有許多瀏覽器只要在文字上點兩下滑鼠左鍵,就可以進行選取文字的動作。而Google Chrome和Firefox、IE不一樣的地方,就是在選字時會有所不同,怎麼說呢?以「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於紐約時間今晚8時30分...」這個例子來說,若使用Firefox在「總」這個字上點兩下滑鼠左鍵,則會出現下列的情況。
但是如果是用IE的話,只有「總」這個字被選取。
但是,如果是使用Google Chrome的話,則是會選取「總統」。
相較之下,Google Chrome的選字,似乎聰明多了。但是,若要選取一整個段落,則用法都是一樣的,再連按滑鼠左鍵幾下就可以了。至於要用何種瀏覽器的選字功能比較好呢,就看您使用此方式的時機囉!


2 Comments:
我記點兩下是一個詞,點三下是一段。
Google把中文用的跟英文一樣聰明呢!
恩啊!這就是Google厲害的地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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